关于推荐云南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审专家
的注意事项
一、专家条件
(一)热爱物业管理工作,热心社会服务,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掌握和熟悉国家招投标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知识、规范标准,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服务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个人执业无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能胜任评审工作,能保证时间参与物业管理评审。
二、名额分配
一级资质公司可推荐2名,二级资质公司可推荐1名。
三、推荐材料
凡符合专家条件的个人,经工作单位同意,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
(三)申请人符合专家应具备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于 2012年7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超过报名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报送地点: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40
五、联系人
李进发、李晓梅13808792815 电话:3160860 传真315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