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文件
昆物协[2010]16号
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关于报送交流材料筹备召开行业物业
管理经验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总结和利用物业管理经验,发挥企业员工的管理服务智慧,搞好物业服务工作,经我会研究决定拟于2010年12月下旬召开首期物业管理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物业管理经验交流会的意义
通过物业管理经验交流会的召开,介绍和推广企业及员工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心得和智慧,触发大家在工作中的思考,校正大家在工作中的误差,增强大家在工作中的应变能力,提高大家工作的成效,进一步搞好物业服务工作并获取良好的收益。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真实。材料内容是我们在工作中真实发生,亲身处理的事情。
(二)短小。一事一说,交流材料可按以下架构编写:
1.处理事由;
2.处理困境;
3.处理思路;
4.处理方法;
5.处理效果;
6.处理心得。
(三)生动。包括心理活动、对话、表情、动作场景等。
(四)主题。突出报送材料的中心思想和目的。
三、筛选
根据各企业报送的材料,协会将组织评委对报送的材料进行筛选,一经采用,协会将通知材料报送单位或报送人作大会交流准备。
四、大会报告经验交流
(一)由协会确定时间、地点召开经验交流大会;
(二)经验交流大会按抽签的方式确定报告人的顺序;
(三)按确定的顺序,材料报送单位或个人向大会作经验交流报告;
(四)协会组织评委对各报告人的演讲进行评判打分;
(五)评委依据演讲人的得分高低,评判出优胜者;
(六)对经验交流大会优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将获奖经验交流材料在协会网站上刊登。
五、经验交流材料报送时间
企业、个人的书面交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
六、材料报送地点及收件人
地 址: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护国路78号)
收件人:李进发、李晓梅;联系电话:3160860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送 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房管局
昆明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