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守合同重信用”物业服务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副会长、理事:
接昆明市工商管理局及昆明市“守合同重信用”领导小组的通知:2009年10月,将在昆明市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将推荐一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务水平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参评认定。经严格考评合格的企业,将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息档案,并由市工商管理局采用等级认定结果,命名并授牌颁证。同时,被认定的企业,我会在一些评比活动中将予以加分。现将参加评选认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昆明市行政辖区内,已经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明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满两年的企业;
2. 按时参加资质审查和通过审查合格的企业;
3. 已参加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并已履行了交费义务、或已报名第三届理事会并已履行了交费义务的企业;
4. 无严重经营性亏损的企业;
5. 无失信、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的企业。
二、 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9日29日之前。
三、 请未报名参加第三届理事会的企业,于2009年9月29日前报名并交费,以便确定推荐申报企业名单。
联系人:李进发;联系电话:3160860。
特此通知
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